签证常识
获得过签证的申请者,如何再次...
网上填写美国签证电子表格详细...
赴美国就读大学本科的签证问题
签证阶段如何提高留美申请率
留学美国签证形势利好预计可持...
美国的各种非移民签证简介
拒签说明
K签证-未婚夫妻赴美国结婚
赴美签证存在十大误区
美宣布提前120天为外国学生...
美国移民分类
美国公民与美国永久居民的区别
本期专题|Focus
“寄托”的误区
“寄托”一词,对大学生朋友们来说,应该不会陌生。“寄”乃GRE、GMAT也,“托”乃TOEFL(也包括TSE、TWE)也。这可是打开美国留学大学的“金钥匙”!多少人将自己一个留美梦想,都寄托在了这“寄托”上面。可惜的是,所谓成也寄托、败也寄托,这一个奇怪的误区,恰恰毁灭了许多人苦苦追求的梦想。
常见问答|Q&A

$type >> 签证常识 >> 正文
获得过签证的申请者,如何再次申请美国签证
作者:  编辑:JenniferZhou  时间:2008-01-02

  

曾经获得过B1(商务)、B2(旅游/短期访问)、F(留学生类)、J(交流访问学者类)或H(短期工作人员类)签证的申请人再次申请签证时如符合下列条件即可将申请材料再次递交:

  • 上次获签的签证仍有效或失效日期未超过12个月。
  • 申请人此次必须在上次获发签证的美国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且此次申请的签证类别必须与上次相同。唯一的例外是曾经在美国驻中国其它领事馆(上海, 广州, 成都或沈阳) 获得过F(留学生类签证)、J(交流访问学者类签证)或H1B(短期工作签证)的申请人可以在北京使用代传递免面谈服务申请与上次相同类型的签证。
  • 申请人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赴美旅行。申请人如持台湾护照、香港或澳门特区护照则不能使用此项代传递免面谈服务。
  • 上一次签证申请被要求进行额外行政审理的申请人及以前获发的任何签证在注释栏内印有“clearance received”字样及日期的申请人必须预约面谈时间并亲自到使馆接受面谈。这些申请人不能使用代传递免面谈服务,他们如使用此服务将导致签证申请审理时间的延迟。 

     

某些签证类别的申请人还有下列具体限制

  • 再次申请F、J以及H类签证的申请人此次返回的学校、研究院或工作单位必须与上次申请时相同。 交流访问学者签证的持有人此次赴美所从事研究的项目应和上次申请时相同, 且项目编号与上次签证上的一致。
  • 欲返回美国学校继续学业的学生签证申请人在递交免面谈申请时必须提供学校的官方成绩单。 
  • 申请商务签证的申请人在递交免面谈申请时如能提供美方邀请信、访美日程安排及个人简历将对申请有所帮助。
  • 持因公普通护照的申请人也可以使用免面谈代传递签证申请服务。此类申请人可向当地外事办公室咨询有关外交部代传递免面谈申请服务的具体要求。

符合上述所有要求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时间内亲自递交所需签证申请材料其中包括含有申请人上次获发的美国签证原件的护照。

请注意:所有享受免面谈续签服务的申请人均需亲自到使馆提供指纹。申请人必须携带中信银行发给的收据方能进入签证大厅提供指纹,但无需接受面谈。使用免面谈续签服务并不能保证您获得签证。不完整或不准确的签证申请将被退回中信银行。我们将要求这些申请人亲自到使、领馆接受面谈。

发表评论
昵称:   
内容:
相关新闻